新的《劳动法》是2018年12月29日颁布的,而原《劳动法》是1994年7月5日经八届人大通过,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。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是《劳动法》的第二次修正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第二条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适用本法。国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,依照本法执行。